各位同學:
根據《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號)、《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號)及《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及其附件《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結合《js3333線路檢測中心本科生國家獎助學金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江大校辦〔2025〕3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4-2025學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標準與指標分配
(一)獎勵標準:每生每年10000元。
(二)指標分配:外國語學院10人。
二、參評對象與基本條件
(一)參評對象
在校正式注冊的全日制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當學年無違法違紀違規記錄;
3.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當學年無不及格課程;
5. 自覺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習慣良好,宿舍個人衛生總評成績當學年兩學期均在80分以上。
(三)具體申請條件
1. 學年GPA達3.4(含)以上,且學年GPA專業排名與綜合測評班級排名均位于前10%。在學科競賽和科研創新中取得優異成績、完成國際交換生項目的優秀學生可優先推薦。
2. 學年GPA專業排名或綜合測評班級排名未進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突出表現具體標準詳見《js3333線路檢測中心本科生國家獎助學金管理辦法(2025年修訂)》第四條(附件2)。
三、評審要求與時間安排
(一)評審要求
1. 國家獎學金是本科生的最高榮譽,各學院應高度重視,成立評審工作領導小組,確保評審工作程序規范、過程公開、結果公示,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行為。
2. 國家獎學金評審按照學生本人申請、學院初評、學校審定、教育部審批的工作程序進行。學院初評推薦名單,應在院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學生資助中心具體負責組織評審工作,根據學院初評推薦名單提出本校當年國家獎學金建議名單,報學校學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審批。
(二)時間安排
根據相關工作流程規定和教育部關于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提交時間要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1. 學生申請:學生登錄“e江南—學生管理與服務平臺—專區服務—評獎評優服務—國家獎學金”進行線上申請(操作指南見附件5、填寫要求詳見附件4),撰寫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優秀事跡材料(要求詳見附件3),9月19日前完成。
2. 學院初評及材料報送:認真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條件的相符性,組織評審工作。完成初評公示后登錄“e江南—學生管理與服務平臺—專區服務—評獎評優服務—國家獎學金”進行線上審批(操作指南見附件7)。
3. 校級審核及材料報送:學生資助中心審核學生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條件的相符性。并將初審名單導入教育部“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系統”,生成“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審批表”發放給各學院。各學院在此表上完成簽字、蓋章等流程后報學生資助中心,10月17日前完成。
4. 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定:10月22日前完成。
5. 校級公示:10月27日前完成。
6. 報送教育部:10月30日前完成。
四、材料報送
電子材料:
1. “學生管理與服務平臺”審核提交國家獎學金申請
2. 電子材料打包壓縮,命名為“學號+姓名+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材料”發送至649659647@qq.com,內含:
(1)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優秀事跡材料,命名為“學院名稱+學生姓名+事跡材料”;
(2)生活照,命名為“學院名稱+學生姓名+生活照”;
(3)標準照,命名為“學院名稱+學生姓名+標準照”;
(4)若該生“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排名”未進入前10%(含),但均位于前30%(含)還需提供突出表現證明;
(5)若該生從入學時間計算,理論上應已畢業(如因退役復學、降級轉專業等),均需額外提供學院蓋章的情況說明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