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 法語(二外)
一.考試的總體要求
本科目考試旨在考察考生的法語詞匯與語法的掌握情況、法語文章的閱讀能力、法漢互譯能力以及法語寫作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1.掌握主要的語法知識:各種時態、語態的用法;動詞變位的熟練掌握和運用;常用動詞的用法;各類介詞和動詞搭配的用法;常用形容詞、副詞的用法;各種句型、句式之間的相互轉換。
2.具有較強的閱讀能力:把握主旨和大意;了解用以闡述主旨的事實和有關細節;根據材料所提供的信息進行推理;領會材料作者的觀點和態度。
3.具有較強的理解能力:正確理解文章,能夠對詞與詞之間的聯系做出正確的判斷,熟練掌握相關短語的固定搭配。
4.具有一定的翻譯能力:正確理解法語原文,用漢語準確表達原文所述內容;根據漢語原文用法語正確表達有關內容。
5.具有基本的法語寫作能力。
二.考試的內容及比例
本考試內容由5大部分組成:
1. 詞匯語法(30%)
2. 讀解(30%)
3. 完形綜合(10%)
4. 翻譯 ( 15%)
5. 寫作(15%)
三.試題類型及分值
全卷滿分為100分。試題類型、分值及具體要求如下:
1.語法詞匯(30分):單項選擇,共30題
2.閱讀理解(30分):單項選擇,共15題
本題由3篇閱讀材料構成,閱讀總量約為800字左右。題材廣泛,可以是社會、文化、科普、史地、政治、經濟以及日常生活等。
3.完形綜合(10分):填空題,共10題
本題由1-2篇短文構成,總字數約為250左右。本題選文的難度、題材、體裁等與第2部分相同。
4.翻譯(15分):書面表達題
本題為1-2篇短文,總體字數約為300字。本題選文的難度、題材、體裁等與第2部分相同。
5.寫作(15分):書面表達題
字數為150字左右。
四.考試形式及時間
考試形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18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