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綜合英語
1、 考試的總體要求
《綜合英語》側重考察考生綜合應用英語語言知識和基本技能,尤其是分析性、批判性閱讀能力、語法修辭能力與寫作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1) 具備英語詞匯的靈活運用能力,詞匯的搭配使用能力,良好的語法修辭能力;
2) 具備各種體裁、題材文章的閱讀理解能力,尤其是推理判斷,概括歸納等能力;
3) 能書面分析所讀材料的觀點意圖、語篇結構、語言特點、文體風格及修辭手法等。
2、 考試的內容及比例
考試內容包括完形填空、閱讀理解與文本闡釋,分別占試卷總分2/15、1/3和8/15。
3、 試題類型及分值
1) 完形填空(20分):共20空,每空填一詞(非選擇題,根據內容書面填空);
2) 閱讀理解(50分):共5篇短文,含選擇題與簡答題;
3) 文本闡釋(80分):從語言學、文學或翻譯學視角,就所給的三篇材料選擇其中之一進行闡釋,不少于800單詞。
4、 考試形式及時間
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