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考生參加復試的條件
考生必須達到我院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碩士復試分數線方能參加復試,2019年我院確定的復試分數線為355分,單科51分(滿分=100的科目)和77分(滿分>100的科目)。
二、復試工作要求
(一)除推免生與參加我校高水平大學優質生源調劑的考生已完成復試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需進行復試,復試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輪擬錄取程序。
(二)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1.4。
(三)考生報到時須審查考生材料并收取考生初試準考證復印件、應屆生學生證復印件(往屆生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思想政治情況調查表(需蓋單位紅章)、復試費繳費憑證(繳費流程及網址見學院復試日程安排)、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初試成績證明(網上初試成績截圖打印)。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四)學院成立由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規避關系親屬(規避關系親屬:夫妻、直系親屬、三代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報考的教師組成專家組,其中面試組專家5名,筆試組專家3名。
(五)學院負責復試小組成員的遴選、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范其工作行為。
(六)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做到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的統一。
(七)復試過程規范操作,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做好試題保密(包括命題、閱卷、核分、登分等)、隨機抽題、隨機分組、復試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必要的解釋。
三、復試內容
(一)筆試:專業課考試采用筆試形式,筆試科目1門,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3小時,試卷滿分為150分。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科目詳見招生目錄。
(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滿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知識結構、綜合能力和專業外語,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約20分鐘。面試成績=面試教師成績之和/面試教師人數。
(三)體檢:復試階段必須體檢,體檢原則上安排在校醫院,時間為3月25日下午13:00-14:00。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得錄取。
(四)筆試科目及要求參見《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19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
(五)復試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四、調劑原則與程序
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
(一)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與優選原則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考生成績必須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詳見前文),滿足教育部調劑基本條件,擇優選擇。
2.調入僅限于本科生,我院只接收語言學與翻譯方向調劑,其他方向不接受調劑。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初試成績中兩門業務課總分高者優先考慮。
4.語言基本功扎實,科研創新能力強,優先考慮發表過研究論文、參與過省級以上科研創新訓練、在省級以上外語類競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或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的考生。
(二)調劑程序
1.考生即日起登錄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欄目下載并填寫我院《預調劑申請表》(地址:/zsjy/yjszs.htm)并發送至:1550774093@qq.com,3月20日開始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填報我院調劑志愿。
2.學院在3月21日下午15:00前審核調劑考生材料后,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進入復試名單的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3.復試合格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一經雙方確認,不得取消。
五、復試總成績、擬錄取程序
(一)考生總成績:
1.總成績計算方式
①復試筆試專業課成績滿分150分,綜合面試滿分150分(含3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②總成績=初試成績/5+復試成績(復試筆試專業課成績+綜合面試成績)/3;
③面試成績低于90分者或聽說成績低于18分者為復試不合格,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④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滿分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考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合格考生的擬錄取程序
1.參加我院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復試的考生,按總成績高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果出現末位總成績排名同分的情況,優先順序如下:
第一,優先錄取復試成績(含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
第二,優先錄取初試成績中兩門業務科目總分高的考生;
第三,優先錄取面試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
2.復試完畢,體檢結束,學院及時將復試結果及是否擬錄取通知考生本人。
3.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完成待錄取確認。
六、復議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核實并解釋。
本細則適用于外國語學院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js3333線路檢測中心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