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代碼 |
招生專業名稱 |
擬招生人數 |
050201 |
英語語言文學 |
23 |
050205 |
日語語言文學 |
2 |
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學校下達計劃、生源及復試情況進行調整。
二、考生參加復試的條件
考生必須達到我院相關專業的復試分數線方能參加該專業的復試。
三、復試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需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擬錄取。推免生已完成復試、擬錄取,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二)實行差額復試(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除外)。
(三)復試采用現場方式進行,考生須到學院指定地點完成復試。
(四)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js3333線路檢測中心繳費平臺交納復試費(80元/生),復試報到時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查。
1.考生的準考證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正反面);
3.應屆生學生證及復印件,往屆生畢業證及復印件,已獲學位考生的學位證及復印件;
4.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往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入學前可畢業自考生提供自考準考證,境外學歷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境外應屆生提供在讀證明);
5.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及復印件;
6.在校成績單;
7.思想政治情況調查表(模板下載);
8.復試費繳納憑證;
9.語言證書復印件(如CET四級、CET六級、專業四八級、語言能力考試證書等);
10.已發表論文或獲獎證書復印件(如有)。
學院嚴格審查考生的復試資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五)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規避關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規避關系親屬:夫妻、直系親屬、三代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其中至少含1名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
(六)學院負責復試小組成員的遴選、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范其工作行為。
(七)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數字型),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八)復試過程規范操作,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做好試題保密、隨機抽題、隨機分組、復試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九)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必要的解釋。
四、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考核:考核內容為《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23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知識點,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滿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知識結構、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三)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科目詳見招生目錄。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
(四)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五、調劑
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
(一)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調入考生初試成績(含加分)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及我校專業復試分數線,滿足教育部調劑基本條件和我校相關學科公布的其他調劑條件,擇優選擇。
2.調入僅限于本科生。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可調入我校初試科目為英語二的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可調入我校初試科目為數學二的專業,反之則不可調入。
4.語言基本功扎實,科研創新能力強,優先考慮發表過研究論文、參與過省級以上科研創新訓練、在省級以上外語類競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或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的考生。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學院審核考生信息后,決定是否通知其參加復試。
3.復試合格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一經雙方確認,不得取消。
六、復試成績、擬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
1.總成績計算方式
①專業課考核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滿分150分;
②總成績=初試成績/2+復試成績(專業課考核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③綜合面試成績低于90分者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④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考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合格考生的擬錄取程序:
1.各專業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按成績高低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初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若初試成績仍相同,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復試完畢,學院及時將復試結果及是否擬錄取通知考生本人。
3.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完成待錄取確認。
4.新生入學后參加入學體檢,學院對考生進行嚴格的入學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學籍。
七、復議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核實并解釋。
未盡事宜參照《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本細則適用于外國語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外國語學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