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代碼 |
招生專業名稱 |
擬招生人數 |
050201 |
英語語言文學 |
18 |
050205 |
日語語言文學 |
2 |
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學校下達計劃、生源及復試情況進行調整。
二、考生參加復試的條件
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院相關專業的復試分數線方能參加該專業的復試。
三、復試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需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擬錄取。推免生已完成復試、擬錄取,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二)實行差額復試(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除外)。
(三)復試采用現場方式進行,考生須到學院指定地點完成復試。
(四)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js3333線路檢測中心繳費平臺交納復試費(80元/生),復試報到時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查。
1.考生的準考證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及復印件;
3.應屆生學生證及復印件,往屆生畢業證及復印件,已獲學位考生的學位證及復印件;
4.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往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入學前可畢業自考生提供自考準考證,境外學歷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境外應屆生提供在讀證明);
5.非全日制考生須提供在職證明(應屆生提供就業協議);
6.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及復印件;
7.在校成績單;
8.思想政治情況調查表(模板下載);
9.復試費繳納憑證;
10.語言證書復印件(如CET四級、CET六級、專業四八級、語言能力考試證書等);
11.已發表論文或獲獎證書復印件(如有)。
學院嚴格審查考生的復試資格,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五)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規避關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規避關系親屬:夫妻、直系親屬、三代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其中至少含1名外語水平較好的教師。
(六)學院負責復試小組成員的遴選、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規范其工作行為。
(七)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數字型),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八)復試過程規范操作,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做好試題保密、隨機抽題、隨機分組、復試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九)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必要的解釋。
四、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考核:考核內容為《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2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知識點,考核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二)綜合面試:綜合面試滿分1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知識結構、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三)專業學位的復試應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四)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五、復試成績、擬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
1.總成績計算方式
①專業課考核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滿分150分;
②總成績=初試成績/2+復試成績(專業課考核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③綜合面試成績低于90分者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合格考生的擬錄取程序:
1.各專業一志愿考生按總成績排序,按成績高低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初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初試成績仍相同,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復試完畢,學院及時將復試結果及是否擬錄取通知考生本人。
3.新生入學后參加入學體檢,學院對考生進行嚴格的入學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學籍。
六、復議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核實并解釋。
未盡事宜參照《js3333線路檢測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本細則適用于外國語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外國語學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