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在市區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并正常納稅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個體工商戶吸納的大學生;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吸納的大學生;事業單位吸納實行人事代理、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并符合申報條件的大學生。
二、適用對象
與上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國家承認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是指畢業兩年內未實現初次就業的畢業生。
三、補貼標準
上述大學生在外租房的可領取租房補貼,具體標準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碩士每人每月600元、學士每人每月500元,連續領取租房補貼期限暫定為2年。
四、申領辦法
大學生的租房補貼,由其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相關申領手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受理、發放。
五、文件依據:
1、《關于印發< 大學生租房補貼申領審核辦法>的通知》(錫人社規發【2012】1號);
2、《關于落實大學生租房補貼政策業務操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錫人社發【2012】208號);
3、《關于適當調整大學生租房補貼政策適用范圍的通知》(錫人社發【2012】268號、錫財社【2012】31號)。
詳見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ss.wuxi.gov.cn/)、無錫人才服務網(http://www.wxrcw.com)。